2012/8/26

五識


  1. 眼識眼睛構造與相機類似,光線經過角膜,穿過水狀液,由瞳孔的虹彩調整光量,再由水晶體中的玻璃狀液聚焦,最後投影在視網膜上。眼睛系統中每個部位各斯其職有著不同的作用,其功能為:角膜,位於水晶體之前,是眼睛的明亮之窗,相當於鏡頭的第一片鏡片。虹彩,為眼睛有顏色的部分,其所形成的瞳孔用來調節眼睛所能接納光線的強度。水晶體的功能就是使視覺聚焦在視網膜之上。視網膜,則是經由視神經傳送所見到的「影像」到大腦,我們才得以看到物體。(出處: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5070807274)
  2. 耳識聲波原是以無形的能量存在空氣中,經耳殼收集後,傳遞至外耳、中耳、內耳,其間能量的形式不斷地轉換,以順應各部份聽覺器官的接收,最後傳至大腦,成為可被理解的有用訊息;當外耳、中耳、內耳聽神經及腦聽覺中樞的任何部位有病變時,均會造成聽力障礙。(出處:http://tw.myblog.yahoo.com/jw!FX3piaiaHx8ae07sn1sqtAUu/article?mid=1544)
  3. 鼻識 : 嗅覺受體細胞, 如圖: (出處: http://www.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medicine/laureates/2004/press.html)
  4. 舌識 : T he Taste System
    舌頭上有許多的乳突(papillae),其可分為四種:
    A. filiform papillae:成錐狀,分布於舌頭的全面,是造成舌頭粗糙表面的主因。
    B. fungiform papillae:成蕈狀,多分布於舌尖和舌側。
    C. foliate papillae:分布於舌側的皺摺。
    D. circumvallate papillae:成平坦小丘狀,外圍有溝紋,多分佈於舌根。
    四者之中,除了filiform papillae之外都有味蕾,因此若只刺激舌頭中央處並不會有味覺。而味蕾(taste bud),如下圖c,內含有數個味覺細胞,每一個味覺細胞將其尖端突出於味覺細孔(taste pore),如下圖d。而當化學物質接觸到味覺受器或channel即產生味覺,如下圖e,苦和甜的物質與受器接合後,使受器釋出一些其他物質至細胞中;而酸的物質所帶的氫離子會堵住膜上的channel;鹹味的物質則因其鈉離子通過channel進入細胞內。上數的幾種方法均藉著影響離子進入細胞的流動來造成細胞開始傳送訊息。
    自味蕾上所感受到訊息的傳遞的路徑:
    A. Chorda tympani nerve:傳遞舌頭前部分和側邊的感覺。
    B. Glossopharyngeal nerve:傳遞舌根的感覺。
    C. Vagus nerve:傳遞口腔和咽喉的感覺。這三種路徑的訊息傳到NST(nucleus of the solitary tract)再傳到thalamus,最後到達insula & frontal operculum cortex。(出處: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10300215)
  5. 身識 : 觸覺的接受器位於皮膚,當有刺激發生時,身體即會透過接收器的神經末稍產生局部電位,局部電位再引起局部電流,然後形成動作電位,傳到中樞神經系統,最後由大腦皮質做出適當的解釋。正是因為這些解釋,使得人體對不同的刺激產生不同的反應。人體對觸覺刺激的反應,可以分為保護性及區辨性兩種反應,而兩者的反應必須取得平衡,才能使觸覺系統發揮最佳功能。
    1.保護性反應(protective system)
    大腦在自然界億萬年的演進過程中,學會了在面臨危險時,形成一套神經反應的方式:先引發注意力集中,並準備迎戰或逃離。這是單純的保護自己免受傷害的自然反應。
    2.區辨性的反應(discriminative system)
    協助身體判斷哪裡正在被碰觸,並立刻覺知所碰觸的物體、形狀、質地、溫度……等訊息,使個體能夠安靜下來,進而能夠瞭解觸覺刺激的意義何在。這是大腦進行的精密觸覺辨識反應。
    觸覺的解釋:
    皮膚受到機械刺激所產生的感覺。觸覺按刺激的強度可分為接觸覺和壓覺。輕輕地刺激皮膚就會產生接觸覺。當刺激強度增大時﹐就會產生壓覺。這種區分只是相對的﹐實際上二者通常結合在一起﹐統稱為觸壓覺或觸覺。除觸壓覺以外﹐還有觸摸覺。觸摸覺是皮膚感覺和肌肉運動感覺的聯合﹐因此也稱為皮膚-運動覺或觸覺-運動覺。觸摸覺為人手所獨有﹐是人類在長期勞動過程中形成的。由於有人手主動運動的參與﹐觸摸覺又稱作主動觸覺﹔觸壓覺因為沒有這種主動運動參與﹐而稱作被動觸覺。主動觸覺在許多方面優於被動觸覺。在用觸覺感知物體的形狀和大小時﹐主要依靠手的主動觸覺。人手不僅是勞動的產物和勞動的器官﹐也是認識的器官。
    一般認為﹐觸覺感受器在有毛髮皮膚中是毛髮﹐在無毛髮皮膚中是邁斯納小體。刺激觸盤﹑真皮神經網絡也可產生觸覺。巴西尼小體與壓覺有關。體械刺激導致皮膚變形﹐從而刺激感受器或神經終端產生觸覺。
    觸覺感受性可以用M.von弗賴的毛髮觸覺計測量﹐該儀器是在棍棒的一端固定一根毛髮﹐主試持棍棒用毛髮觸壓被試的皮膚表面﹐感受性以每平方毫米皮膚上所受到的力(克/平方毫米)來表示。觸覺的絕對閾限值可以從舌尖的2克/平方毫米到足掌後部的250克/平方毫米。頭面部和手指的感受性較高﹔四肢和軀幹的感受性較低。這種情況與身體不同部位在大腦皮層中央後回投射區的大小相符。人體兩側的觸覺感受性沒有明顯的差別﹐女性的觸覺感受性略高於男性。
    觸覺在刺激的持續作用下出現適應﹐即感受性降低。觸覺的適應時間隨刺激的強度而不同﹐也隨皮膚部位而不同。關於觸覺適應的機制﹐一種意見認為﹐機械刺激引起皮膚變形﹐當刺激物停止運動或刺激觸壓速度減慢到一定程度時﹐感受器就不再被激活﹐於是觸覺減弱或消失。適應是刺激物失效﹐而不是感受器或神經系統不能作出反應。換句話說﹐觸覺適應是刺激由動態變為靜態的結果。另一種意見認為適應是感受器和中樞神經系統反應能力的減退。
    機械刺激作用於皮膚時﹐我們還可以分辨出刺激的位置﹐即進行觸覺定位。在觸覺定位實驗中﹐用鈍針刺激皮膚﹐以實際的刺激點和被試所判定的刺激點之間的距離(定位誤差)來表示定位的準確性。身體的不同部位有不同的觸覺定位準確性。頭面部和手指的定位準確性較高﹐四肢和軀幹定位的準確性較低。無論是上肢還是下肢﹐部位越是遠離軀幹﹐其定位準確性也越高。當刺激點位於前臂腹側中間附近時﹐定位常傾向腕部﹔而刺激點偏向肘部時﹐則定位常傾向肘部。在手掌上﹐定位常傾向拇指和腕部。這些結果提示﹐觸覺定位常以身體的某些器官或特定部分作為參照。人的觸覺定位往往需要藉助視覺表象來實現。(出處: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6092303493)

八正道 Ariya Atthangika Magga

或稱八聖道, 其正字或聖字代表的是行此八道的任何一道時, 也要同時觀照"行此道的相關行為與感受"的本質也是無常;苦;無我. 


  1. 戒 : 正語(samma-vaca)、正業(samma-kammanta)、正命(samma-ajiva)
  2. 定 : 正精進(samma-vayama)、正念(samma-sati)、正定(samma-samadhi)。
  3. 慧 : 正見(samma-ditthi)、正思惟(samma-sankappa)
當了知苦集二諦而得知我見我執是假, 此為正見,
以此正見引發正思維,
以正思維引發正精進,
以正精進引發正念,
以正念引發正定,
以正定引發正語,
以正語引發正業,
以正業引發正命.

故知具正見者的修行方式是慧->定->戒之三學並進 ,
不同於一般所認知的由戒生定, 由定發慧的次第.

2012/8/25

十二緣起 Twelve Nidanas


十二緣起(Twelve Nidanas)是解說生死輪迴的結構:
  1. 無明緣行(以無明為緣而生起諸行) : 無明(avijja)是屬於癡心所,不知四聖諦,不知緣起法,也不知過去未來等. 行(sankhara)是製造能夠產生未來世的業, 是29種與世間善跟不善心相應的思心所.
  2. 行緣識(以諸行為緣而生起諸識) : 識(vinnana)是指32種世間果報心.
  3. 識緣名色 : 名(nama)是果報心及其相應的諸心所. 色(rupa)是業生色.
  4. 名色緣六處 : 六處(salayatana)是眼淨色; 耳淨色; 鼻淨色; 舌淨色; 身淨色及32種世間果報心的意處.
  5. 六處緣觸 : 觸(phassa)是與果報心相應的觸心所. 觸是'心; 心所; 目標'三者聚集在六處中之一處的觸擊. 亦即觸必須有'處'才能生起, 所以說六處緣觸.
  6. 觸緣受 : 受(vedana)是32種世間果報心之受, 緣於六處生六處受, 如眼觸生眼受; 耳觸生耳受等, 而不是指憂受;悅受或捨受這些伴隨'愛'或'業有'生起的受.
  7. 受緣愛 : 愛(tanha)是貪心所, 有渴愛欲樂; 渴愛生存(含有常見的渴愛); 渴愛斷滅(含有斷見的渴愛)等三種.
  8. 愛緣取 : 取(upadana)有四種: a.欲取(貪愛的強化, 是貪心所); b.邪見取; c.戒禁取; d.我語取(執著種種我見的語言). 因為取, 人們才會造業而導致輪迴.
  9. 取緣有 : 有(bhava, 存在)分兩種: a.業有(kammabhavo): 29種善與不善思. b.生有(upapattibhavo): 32種果報心及其相應的心所和業生色.
  10. 有緣生 : 生(jati): 生於下一世投生所在地的世間果報心及其相應心所. 屬業生色.
  11. 生緣老病死愁悲苦憂惱 : 生之後, 老病死無法避免, 住時也會生起其它的苦. 如愁悲苦憂惱等, 所以這些苦的根源是生.

三法印


  1. 無常 (aniccato) : 名色法有生有滅, 在生起之前不存在, 壞滅之後沒有去處. 名色法的存在只是在生住滅的剎那之間. 那怕你想要它多停留一下都不可能, 所以不是恆常的. 由於它們不能超越生與滅的兩端, 所以說是無常. 
  2. 苦 (dukkhato) : 因為名色法一直遭受到生滅的逼迫, 以被逼迫無法支配為苦. 有苦苦, 變易苦, 行苦等三種. 苦苦是身體的苦和內心的煎熬之苦. 變易苦就如快樂的感受也會變易消失. 行苦是指一切行法以其具有生滅的本質而稱為苦.
  3. 無我 (anattato) : 擁有主權的人想做甚麼就可以做甚麼, 可以隨心所欲, 但名色法不會如我們所願, 不會接受我們不要衰老; 不要生病; 不要死亡的命令. 是以我們對五蘊身根本沒有主權, 並不存在一個主宰的我; 恆常的我, 造作的我. 因為名色法根本就沒有永恆的實體, 所以無我.

行蘊 Sankhara


  1. 陳義孝-佛學常見詞彙 : 行為或造作, 由意念行動去造作種種的善惡業.
  2. 林勝儀-新編佛學大辭典 : 其它對境關於瞋貪等善惡一切之心之作用也.
  3. 佛光大辭典 : 梵語 samskara-skandha, 除色受想識外的一切有為法, 亦即意志與心之作用.
  4. 林忠億-佛學名詞中英巴梵彙集 : sankhara(Pali), samskara(Sanskrit), volitional activities, tendencies, mental formation.
  5. 世親論師-大乘五蘊論玄奘譯 : 謂除受想, 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
  6. 安慧論師-大乘廣五蘊論 : 如貪, 無貪, 欲, 疑, 無慚, 無愧, 昏沉, 掉舉, 惡作, 尋伺, 精進, 輕安, 慧, 信, 無明, 作意,...,等等.
  7. 明法比丘-攝阿毗達摩義論表解 : 81種心識中的50種心所(無8出世間心).

想蘊 Sanna


  1. 陳義孝-佛學常見詞彙 : 想像, 於善惡憎愛等境界中, 取種種相, 作種種想.
  2. 林勝儀-新編佛學大辭典 : 對境而想像事物之心之作用也.
  3. 佛光大辭典 : 梵語 samjna-skandha, 眼觸等所生之諸想.
  4. 林忠億-佛學名詞中英巴梵彙集 : sanna(Pali), sanjna(Sanskrit), percepti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mind in distinguishing.
  5. 世親論師-大乘五蘊論玄奘譯 :  於境界取種種相.
  6. 安慧論師-大乘廣五蘊論 : 取諸境相.
  7. 明法比丘-攝阿毗達摩義論表解 : 81種心識中的想心所. 標記所緣, 內心作記號(取相), 跟思想活動無關, 有顏色想;聲想;香想;味想;觸想;法想.

受蘊 Vedana


  1. 陳義孝-佛學常見詞彙 : 感受, 領納為義. 其中包括苦;樂;捨之受.
  2. 林勝儀-新編佛學大辭典 : 對境而承受事物之心之作用也.
  3. 佛光大辭典 : 梵語 vedana-skandha, 苦;樂;捨;眼觸等所生之諸受.
  4. 林忠億-佛學名詞中英巴梵彙集 : vedana(Pali), vindana(Sanskrit), sensation, feeling, recepti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mind.
  5. 任繼愈-佛教大辭典 : 諸所有受.
  6. 世親論師-大乘五蘊論玄奘譯 : 謂三領納, 一苦二樂三不苦不樂. 樂滅時有和合欲, 苦生時有乖離欲, 不苦布勒則無此二欲.
  7. 安慧論師-大乘廣五蘊論 : 識的領納. 
  8. 明法比丘-攝阿毗達摩義論表解 : 81種心識中的受心所(無8出世間心). 樂受跟苦受屬於身受, 而憂受;悅受跟捨受屬於心受.

色蘊 Rupa


  1. 陳義孝-佛學常見詞彙 : 一般所說的物質, 變礙為義, 是地水火風四大種所造.
  2. 林勝儀-新編佛學大辭典 : 總該五根五境等有形之物質.
  3. 佛光大辭典 : 梵語 rupa-skandha, 即一切色法之類聚.
  4. 林忠億-佛學名詞中英巴梵彙集 : matter, form, corporeality.
  5. 任繼愈-佛教大辭典 : 諸所有色, 若過去, 若未來, 若現在, 若內若外, 若粗若細, 若勝若劣, 若遠若近, 如是一切略為一聚.
  6. 世親論師-大乘五蘊論玄奘譯 : 諸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諸色. 四大種是地水火風四界, 四大種所造之色是眼;耳;鼻;舌;身五根.
  7. 明法比丘-攝阿毗達摩義論表解 : 28種色法, 即四大跟24種四大所造色.

識蘊 Vinnana


  1. 陳義孝-佛學常見詞彙 : 了別, 由識去辨別所緣所對的境界.
  2. 林勝儀-新編佛學大辭典 : 對境而了別識知事物之心之本體也.
  3. 佛光大辭典 : 梵語vijnana-skandha, 即眼識等諸識之類聚.
  4. 林忠億-佛學名詞中英巴梵彙集 : vinnana(Pali), vijnana(Sanskrit), consciousness. is the formal consciousness,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subject and the object. It is the empirical mind, the vehicle of which one cognises the phenomenal worlds, and gains the experience of life.
  5. 任繼愈-佛教大辭典 : 把想行識略為一聚.
  6. 世親論師-大乘五蘊論玄奘譯 : 於所緣境了別為性, 亦名心意, 由採集故, 意所攝故. 最勝心者, 謂阿賴耶識, 何以故, 由此識中諸行種子皆採集故.
  7. 安慧論師-大乘廣五蘊論 : 謂於所緣, 了別為性, 亦名心, 能採集故. 亦名意, 意所攝故.
  8. 明法比丘-攝阿毗達摩義論表解 : 81種心(無8出世間心).

五蘊 Panca-khandha


  1. 陳義孝-佛學常見詞彙 : 蘊是積聚之意, 五蘊就是色蘊; 受蘊; 想蘊; 行蘊; 識蘊. 色蘊屬於物質, 受想行識蘊屬於精神, 五蘊是構成人身的五種要素. 
  2. 林勝儀-新編佛學大辭典 : 梵語 skandha, 又譯為五陰; 五眾. 陰者積集之意, 眾者眾多和聚之義, 亦蘊之義也. 是顯(明)(量)多積集之"有為法"自性, 作有為法之用, 無純一之法, 或同類, 或異類, 必多數之小分相集而作其用故, 則概謂之陰或蘊. 以一有情徵之, 則色蘊之一即身, 他四蘊即心也.  心之中, 受想行之三者心性上各為一種特別之作用, 故名之為心所有法, 即心所. 識之一者為心之自性, 故名之為心王. 蓋五蘊為身心之二法, 如色界欲界有身之有情, 從五蘊而成, 如無色界無身之有情, 自四蘊(除去色蘊)而成也. 
  3. 佛光大辭典 : 梵語 panca-skandha, 巴利語 panca khandha, 又作五陰, 五眾, 五聚. 三科之一. 蘊, 音譯作塞健陀, 乃積聚, 類別之意, 即類聚一切有為法之五種類別. 五蘊係總一切有為法之大別, 不包括無為法. 五蘊通有漏;無漏及善;不善;無記等三性. 
  4. 林忠億-佛學名詞中英巴梵彙集 : Five aggregates: The 5 groups are called the 5 aspects in which the Buddha has summed up all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phenomena of existence, and which appears to ignorant man as his Ego, or personality. This so-called individual existence is in reality nothing but a mere process of those mental physical phenomena, a process that since time immemorial has been going on, and that also after the so-called death will still continue for unthinkably long periods of time. These 5 groups, however, do neither singly nor collectively constitute any self-dependent real Ego-entity(ATTA), nor is there to be found any such entity apart from them. Hence the belief in such in the ultimate sense real Ego-entity, or Personality, proves a mere illusion. "When all constituent parts are there, The designation 'cart' is used; Just so, where the five groups exist, Of 'living being' do we speak." 
  5. 任繼愈-佛教大辭典 : 諸有為法和合聚義是蘊義, 是對一切"有為法"作的分類, 亦是佛教作為認識對象. 

2012/8/23

輪迴

現今佛教跟其它宗教會有生命輪迴之說, 筆者認為是要借重以下的作用:
  1. 彰顯因果法則.
  2. 解釋現前世間的各種情況.
  3. 勸人向善, 有努力才會有改變, 否定宿命論.
  4. 撫慰人心, 令其接受現前遭遇.
但筆者接觸佛教經教來說, 佛陀並無直接說明肉體死後的情況, 反而是以這對修行梵行出離正覺涅槃等沒有幫助,而說這些問題為無記不予回答. 如我們所知的十四無記:
  1. 世間有常(世界恒常存在吗?)
  2. 世間無常(世界不恒常存在嗎?)
  3. 世間有常無常(世界既恒常又不恒常嗎? )
  4. 世間非有常非無常(世界既非恒常又非不恒常嗎?)
  5. 世間有邊(世界有邊際嗎?)
  6. 世間無邊(世界無邊際嗎?)
  7. 世間有邊無邊(世界既有邊又無邊嗎?)
  8. 世間非有邊非無邊(世界既非有邊又非無邊嗎?)
  9. 是命是身(生命與自我是同一的嗎?)
  10. 命異身異(生命與自我不是同一的嗎?)
  11. 如來死後有(如來死後還存在嗎?)
  12. 如來死後無(如來死後不存在了嗎?)
  13. 如來死後有無(如來死後既存在又不存在嗎?)
  14. 如來死後非有非無(如來死後既非存在又非不存在嗎?)



修行人自我省察的十件事

修行人需常常自我省察的十件事:
  1. 我應該捨棄一般世間人所謂的美好(如賺大錢買豪宅娶美妻生貴子,...,etc).
  2. 我的生活要依賴他人.
  3. 我的行儀舉止應該和一般無修行的士農工商在家人不同.
  4. 我是否不會因為違反所持守的戒律而譴責自己? 
  5. 有智慧的同修者檢視我的行為,詢問我的動機後,是否不會因為我有違反戒律而譴責我?
  6. 一切我所喜愛的,中意的人事物終究都會分散;別離.
  7. 我是業的所有者;業的繼承者,以業為起源;以業為親屬;以業為皈依處. 不論我所造的是善或惡之業, 我將是它的繼承者.
  8. 我是如何度過日日夜夜的呢?
  9. 我是否樂於空閒處呢?
  10. 我是否有體悟到世尊的教法? 有體悟到世尊等智者的殊勝智慧與見解呢? 我在最後臨終時刻,當同修者問我這些問題時, 我是否不會感到羞愧呢?

去除我執我見的方法

破除我執我見: 以<所有權>論斷我(身)見是錯認<物質我>; <精神我>二者為實體我.

所有權的特性: 直接支配和排他性處分。
我們不會說我們無法支配的東西是我的. 更不會說別人可以直接支配的東西是我的. 對不?

A. 物質我(肉體我): 以細胞論破除:
  1. 細胞是生命活動的最小單位, 其生命30-120天, 即120天後的身體一定跟120天前的身體全然不同, 因為全身的細胞都更換了. 
  2. 而在分秒中, 身體的局部即有舊細胞死亡跟新細胞出生的現象, 所以前一秒的肉體我跟後一秒的肉體我, 已不是全部相同的了.
  3. 何況細胞還可以再被分解成DNA, RNA,...,乃至C,H,O,N,P,S等跟必要的微量元素: Fe, Mn, Zn, K等等. 
  4. 由以上得知我們肉體細胞的生與死, 我們根本無力也無法支配跟處分, 而只是任由細胞的生命週期跟外力破壞決定, 我們僅有接受的份, 故知我們平常以為的物質我(肉體我)其實是一堆元素積聚組合起來所形成的一個概念而已, 無可執著.

B. 精神我: 以心路歷程的舉例破除: 如看到很美麗的風景照:
  1. 風景照(色蘊)(光線): 照片+光線投射於眼球
  2. 眼根(色蘊)(眼球跟視神經): 眼球將可見光轉換成訊號,經由視神經傳遞至視覺中樞.
  3. 眼識(識蘊)(視覺中樞/枕葉): 視覺中樞將訊號解譯成有形象的風景並將形象訊息傳到丘腦
  4. 意識(識蘊)(丘腦): 將形象加以分別,產生美麗的認知(潛意識以過去/累世/歷劫積存的經驗/習氣,將此形貌分別為令人欣喜的美麗). 同時將此認知訊息傳到情緒中樞及大腦皮質 (所有由感覺系統傳入大腦皮質的訊息都要先經過丘腦,所有大腦皮質送出的命令也在丘腦留下備份另一方面丘腦與大腦皮質的密切關係也是睡眠、清醒、感覺及認知等等功能的關鍵)
  5. 感受(受蘊)(情緒中樞/杏仁核): 接受令人欣喜之認知訊息, 不由自主的升起喜悅(本能情緒)將喜悅訊息傳至大腦皮質
  6. 概念(想蘊)(大腦皮質): 接受來自丘腦及情緒中樞之訊息(美麗,喜悅)構成概念, "這風景真美". 
  7. 行為(行蘊)(大腦皮質): 思想著多看一眼,或想去這美麗的地方,...,等持續執著行為.(大腦皮質負責:思考,自主性運動,語言,推理,知覺
  8. 整個心路歷程是由因緣(風景照跟光線)而出現, 透過受想行識等四蘊的生滅來達到整個識知反應的過程, 其中受蘊的生滅我們不能支配跟處分的, 想蘊的生滅也不是我們可以支配跟處分的, 行蘊跟識蘊也不是我們可以支配跟處份的. 我們能做的只有接受的份. 由此得知<意所成我>(精神我)是經由受想行識等四蘊不停的生起與滅去所造成相續連貫的概念錯覺. 無可執著.
此文只是強調我(身)見的謬誤. 當然, 要配合實修才會有效, 不然充其量只是知識而已.